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解读
2025年4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是对其的详细解读:
背景与目的
随着我国早期建设的住宅楼电梯逐渐老化,电梯故障率上升,安全隐患增加,更新改造老旧电梯成为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住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有序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规范住宅电梯安装改造、监督检验和使用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此通知。
统筹安全性与经济性,保障电梯质量安全性能 :
严格选型配置 :制造单位为更新改造电梯选配的驱动主机、控制系统等主要部件,安全性能指标不得低于原在用电梯,且原有电梯悬挂比为 1:1 的,更新改造时不得变更,以确保电梯具备足够的安全裕量。
合理节约利旧 :电梯制造单位签订合同前要现场勘测,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对于原有电梯中质量安全性能较高、使用寿命较长且有继续利用价值的零部件,如导轨、铸铁对重块等能留尽留、能用尽用,以节约成本、缩短工期。对经评估不能保留的,需留存相应勘测证明材料;对产权人不同意保留的,要留存相关见证件。
强化质量提升 :对于纳入 2025 年及以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电梯,钢丝绳质保期不低于 8 年或对应电梯驱动主机启动次数不少于 150 万次,超载运行试验时要能全过程无故障运行,且相关技术参数及配置满足专项要求,鼓励提供整机质保和免费全包维保不低于 5 年的售后服务。
加强技术把关与服务,严格实施电梯监督检验 :
严格实施重要试验项目 :在安装、改造单位实施限速器 - 安全钳联动试验等载荷试验项目时,检验人员应当现场观察确认,相关音像记录要清晰记录试验载荷、观察确认等情况,并长期保存。
提升检验服务质量 :检验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受理检验申请、现场检验、出具报告等环节的工作质效,压缩工作时限,便利居民出行。同时,加强检验人员管理,杜绝无故推诿、拖延、刁难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严格一致性检查 :对于纳入 2025 年级以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电梯,检验机构在监督检验时,要按照相关检验附加要求逐条核验,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中止检验并出具《电梯检验意见通知书》,待制造、安装单位整改后,方可继续实施检验。
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 :
明确管理责任主体 :引导产权人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实施前,提前协商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及维保单位等事项。产权人委托房屋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单位等作为电梯使用单位的,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确定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人员和全使用管理责任。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试点建立住宅领域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包含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全包式服务的长期责任主体,促进专业化、规模化运营。
明确维保服务要求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包括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应急救援时间、双方的权责义务等。维保单位则需遵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按合同约定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保证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积极运用技防手段 :鼓励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电梯,同步配置稳定可靠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以助力防范住宅安全隐患。
严格监管履职,做好安全监管和宣传引导 :
加强行政执法 :对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等行为,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对相关带载检验项目,发现检验人员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观察确认的,视为情节严重的违法情形予以查处。
加强信息共享 :对日常检查、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住宅电梯,特别是老旧小区的“三无”电梯,要将相关信息定期转送有关部门。负责当地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的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本地区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的施工告知信息及时转送同级有关部门,共享项目名称、地址、联系人等项目信息,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加强宣传引导 :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普及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提升业主作为电梯共有产权人的权责意识,引导其合理落实产权人对电梯更新改造、运行维护的出资责任,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此通知从多个方面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强调了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统筹,强化了技术把关与服务、责任落实以及监管履职等,旨在切实保障居民乘梯安全,有序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对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